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将组织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 结题范围:2021年度立项的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待验收项目清单)。
2.要求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结题报告和课题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科技创新中心综合办公室33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发送至邮箱24544065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发表论文的列表请严格按照所给的格式给出,需要给出全部作者姓名、杂志名称、期号、卷号、年月、页码等,对于尚未发表但已经正式录用的论文,需要在附件中给出该论文的一份打印稿和录用通知书原件;
3.科研成果必须标注科研基金项目编号;
4.递交的专利申请需要有申请号,已授权的专利申请需要有专利号,至少有一个发明人是该课题的负责人,且其第一或第二职务发明单位必须是湖南中医药大学,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专利申请不算作结题成果。
附件:1. 待验收项目清单
2.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