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2023年度我校在职教职工附一门诊检测费用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仅限于大学在职教职工
二、报销项目
门诊报销项目参照附一院《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职工在我院门诊就诊享受优先、优惠待遇的规定(修订版)的通知》(院发[2023]16号)文件。
三、报销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所需报销资料
1.收费单据或发票(原件),只能报销检测费用,其余费用如药费、医用材料、治疗费等不予报销;
2.此次报销的检查结果(可复印件)。
3.享受PET-CT优惠的(仅可报销3100元的那部分项目),除了提供票据、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需要提供本人此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原件。
五、报销程序
1.请需要进行检测费用报销的教职工,根据通知中的报销项目(不在报销项目中的检测项目费用不予报销),按照相应报销比例计算好每项检查应报销的金额,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附一门诊检测费用报销表》(附件),并将报销资料按照一张收费单据配相应检查结果,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分工会。
2.各分工会在汇总审核完教职工的报销凭证后,详尽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附一门诊检测费用报销表》,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hzzqyb@hnucm.edu.cn,纸质版盖章后,连同职工门诊报销资料一起报送至校工会,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报销。
3.校工会将在收集完全部报销资料并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至附一院进行检测费用报销。
六、其他事项
1. 已纳入门诊统筹的优惠项目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2.在职教职工在附一院门诊检测费用报销工作主要体现学校对在职教职工的关怀,各分工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好事办好。
3.联系人:钟晴,电话88458379。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附一门诊检测费用报销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