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将组织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结题范围:2022年度立项的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2021年度延期结题项目。(附件1)
2.材料要求:
(1)《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结题报告和课题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科研楼附楼331室,结题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kjcxzx@hnu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发表论文必须标注开放基金项目编号且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作者姓名、杂志名称、期号、卷号、年月、页码等;
2.授权专利要求发明人为课题负责人,且发明单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3.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结题材料,通过结题验收需完成项目预期成果目标。
附件:
1.待验收项目清单
2.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