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为稳妥做好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2.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谨、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1.中心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2.中心设立由本中心纪检监察员参与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中心设立复试工作保障组,具体负责中心研究生复试前准备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及复试的保障工作。
4.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专家组成由各相关学院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研究生院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批准。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每个专家组另设助理(秘书)1-2 名,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规定留存备检。
三、一志愿复试名单及招生计划数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线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按国家调剂政策和我校发布的调剂公告要求确定。
2.我中心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招生数 |
(100700)药学 |
16 |
(100800)中药学 |
4 |
四、复试形式
中心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五、复试安排
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初步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备注 |
3月25—26日 |
公布硕士生复试方案及组建考生联系微信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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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27日 |
考生完成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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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27日 |
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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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28日 |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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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下午 2:30—4:30 |
领取复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 |
详见复试通知群 |
3月29日上午 |
专业课笔试、加试 |
详见复试通知单 |
3月29日下午 |
综合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 |
详见复试通知群 |
4月8—20日 |
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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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30日 |
审查、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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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情况分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研究生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组织专家进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型、开放型为主。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见下表。
报考专业 |
复试科目名称 |
教材版本及复习范围 |
(100800)中药学 |
中药分析 |
《中药分析学》,梁生旺、张彤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十一版 |
(100700)药学 |
药物化学 |
《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
(三)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由各学院安排2位及以上英语教师,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综合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等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包含外语听说能力考察),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凡跨学科专业、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满足复试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须在复试前联系报考院(系)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5),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见附件4)。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九、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MPA):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由人文与管理学院自定。
(三)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中心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初试)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6.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我中心有中药学和药学专业接受调剂,接受报考专业为中药学、药学、生物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
5. 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7.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
8.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程序:
按照学校有关调剂工作公告及要求执行。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通过我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十二、信息公开
1.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天。
2. 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中心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中心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3.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31-88459412。
科技创新中心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9551 18874020007
学院网址:http://kczx.hnucm.edu.cn/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