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处理由中心统一管理。
2.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按相关规定,保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和安全性。
3.饲养过程中产生废物的处理:
3.1动物尸体用专用塑料袋打结密封,保存在-20℃冰箱中。在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尸体存放登记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3.2动物排泄物及饲料、垫料回收到饲料袋中,扎紧袋口,保存在专门的区域由专人按规定处理。
3.3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4.动物实验废弃物处理:
4.1各实验人员在开展动物实验前,必须向中心管理人员说明进行该实验后的动物尸体及废弃垫料是否为经有害生物污染后的废弃物,是否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等。需特殊处理的动物尸体和废弃物,按相应规定处置。
4.2无感染性的废弃垫料,用塑料袋包装密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4.3非感染性动物尸体、脏器或组织等废弃物应及时装入专用塑料袋密封,并用消毒水喷洒其塑料袋表面后,放入专用-20 ℃冰柜内暂存,并填写有关表格,不得随意丢弃。
4.4贮存动物尸体的冰柜,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动物尸体冷冻贮存室应单独设置,易于通风和清洁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
4.5实验完成后的动物尸体必须交实验动物中心分情况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动物尸体,严禁食用和出售。